益西彭措堪布
作者:黑业黑报、白业白报、杂业杂报,因此你们应当舍弃黑业、杂业,修习白业。
(接上)
意乐
意乐分三。
杀生的意乐分为想、烦恼、等起三者。
想有四种,谓如于有情事作有情想及非情想,于非有情作非情想及有情想。初及第三是不错想,二四错误。
杀生的想有四种:第一,对有情作有情想;第二,对有情作非有情想;第三,对非有情作非有情想;第四,对非有情作有情想。其中第一和第三是不错误想,第二和第四是错误想。
此中等起若有差别,譬如念云,惟杀天授,若起加行误杀祠授,无根本罪,故于此中须无错想。若其等起于总事转,念加行时,任有谁来悉当杀害,是则不须无错误想。如是道理,于余九中,如其所应,皆当了知。
这一段是从等起上说明:决定根本罪的条件是否需要无错误想。
论中说:这里等起上还有差别,譬如心想:我要杀天授,但是发起加行时所杀的是祠授,这种误杀就没有根本罪。所以,造根本罪的条件是需无错误想。但是,如果发起加行时,等起是对于总的对象转,也就是心想:加行时不论是谁来,我都要把他杀掉。这就不需要无错误想。这样的道理,在其余九种业当中,都应按各自的情况如是了知。
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杀害。
杀生的烦恼,是贪嗔痴中任何一种。杀生的等起,是指乐欲杀害。
恶业的根源是三毒烦恼。真正能毒化身心的,就是贪嗔痴,没有其它胜过它的毒,所以叫作三毒。一切恶业不是以其它方式驱动的,唯一是以烦恼驱动,因此烦恼是造业的根源。当心中有贪嗔痴时,身口意的造作会不自在地趣向邪恶。为什么我们会伤害有情,甚至要摧残它的生命呢?就是因为有贪欲、嗔恚和愚痴。
举例来说:为了贪求口味或获取财富而大肆摧残生命,取其血肉皮毛,这是以贪心而杀生。因嗔心推动而不把对方当生命来看待,一心只想置之死地而后快。因愚痴而认为某些众生生来就是供人受用的,所以该杀。在这些烦恼状态中造业,就是以贪嗔痴而行杀。所以,当我们被贪嗔痴障蔽时,内心就会变得极为狭窄,理智丧失,体会不到有情的痛苦,不知具足佛性的性灵不可践踏,也不会顾念有情对我们的恩德。在三毒驱动下,短短一分钟内就可以结束一条性命。相反,见道菩萨得了无分别智,具有深广的智慧,他们看众生,个个都具有如来藏,都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这时,法尔就能遮止杀业,真正能像爱惜自己一样地去爱惜普天下的有情,这种大慈悲和凡夫的贪嗔痴是截然相反的。所以,杀业的源泉就是贪嗔痴三毒。
加行
加行中,能加行者,谓若自作或教他作,二中谁作,等无差别。加行体者,谓用器杖,或用诸毒,或用明咒,随以一种起加行等。
杀生的加行分二:一是能加行,一是加行体性。能加行,就是自作或教他作,其中不论自作或教他作,平等都是造杀生罪。加行的体性,就是使用器杖、毒药或明咒,随便以其中一种发起加行等。
举例来说:自己杀鱼是自作。认为自己杀鱼不好而让别人杀,这是教他作。以自作和教他作都能发起杀鱼的加行,所以都是能加行。
有人想:只是教他杀,为什么会有同等罪业?
因为自作是指使自身行杀,教他作是指使他身行杀,杀生的工具虽有不同,但指使者都是自己,结果都是使对方断绝命根,所以平等都是造杀生罪。譬如:自己的孩子被张三雇用杀手枪杀,自己会不会因为张三没有亲手杀而认为他无罪,或无根本罪呢?决定不会。我们会认为杀手只是被人指使,真正的凶手就是张三。所以,教他作与自作的罪业相等。
此外还须补充一点,即不能随喜杀生。凡是对恶随喜,就是造恶;对善随喜,就是行善。所以对于战争或枪杀等暴力行为,不能发随喜心。譬如:在电视新闻报导中,经常能见闻战争和各类暴力事件,如果贪执一方而嗔恨另一方,就会造下严重罪业。有人对暴力、战争很感兴趣,唯恐战争不持续、交战不激烈,以欢喜心推动,兴致勃勃地谈论这些热门话题。实际上,这就是杀业加行。推己及人地思惟一下,如果自己是饱受战争苦难的伊拉克人,听到中国人说:“这场战争真刺激”,他会不会认为这位战争的随喜者很善良呢?绝对不会,只会将他视为幸灾乐祸的坏人。相反,如果有人以悲心祈祷战争早日结束,人民早得安宁,我们会觉得他是具有慈悲心的好人。
所以,目睹战争惨烈情景时,佛弟子应当怀有一种悲悯心态,愿众生尽早脱离苦难,甚至愿代一切众生受苦。如果见闻战争而兴奋,那是心灵扭曲的病态。也许我们自己不会去杀生,但这只是暂时不会,因为凡夫并未断除杀生的习气,而业是非常微细的,它会渐渐增长蔓延。因此,为了防微杜渐,对一切暴力行为都不能随喜、赞叹,更不能参与,对宣扬暴力的文章、影视不能欣赏。在自相续不成熟时,应当尽量远离这些引发杀业的因缘。菩萨畏因,凡夫畏果,当果现前时,已是无法回避。所以,应当在因上小心防护,将杀业息于无形之中。
究竟
究竟者,谓即由其加行因缘,彼尔时死,或余时死,此复如《俱舍》云:“前等死无本,已生余身故。”此中亦尔。
杀生究竟,就是通过加行因缘,导致被杀者当时死亡或者他时死亡。而且,如《俱舍论》所说:“如果杀者在被杀者之前或者同时死亡,则无根本罪,因为杀者已转为其它中阴身等身体的缘故。”此处也是如此。以上事、意乐、加行、究竟四个条件具足,就是杀业究竟,得根本罪。
以公案说明杀生因果分二:一、残杀动物的因果公案 二、堕胎杀生的因果公案
残杀动物的因果公案:
以《安士全书》中的一则公案为例:
清朝康熙年间,镇江有一位叫凌楷的人。邻村有条恶狗经常咬人,他就把狗诱进一个夹弄里,断绝后路,准备把狗堵在里面饿死,以绝后患。过了十天,打开一看,狗还没死,竟然摇着尾巴出来了,但是不再咬人。再看夹弄中砖上的一堆土,被狗吃了将近一半,原来它饿得慌,就以土充饥。不久狗就死了。
凌楷造的是杀生罪业。“杀生事”,是具有生命的一条狗。当时对此狗作此狗想,是“无错误想”,“烦恼”是嗔心,“等起”是想把狗饿死。“能加行”是自己亲自作,“加行的体性”是把狗引诱进夹弄,然后封住。“究竟”是狗命终身亡。四个条件都具足,所以凌楷造了杀生究竟罪。
下面再看凌楷的现世报应:
狗死的当晚,凌楷梦见自己来到一个府堂,里面并排坐着两位贵人。绿衣人说:“不仁慈的人,怎么处理?’红衣人答:“必须以十倍偿还。”然后就叫官吏把凌楷引至后门,进入一个园子,园内梅花盛开,梅树下有金鱼缸,缸内浮着一条死鱼。官吏就说:“‘狱’字偏旁是‘犬’,你知道吗?十年之后当验。”凌楷醒来后,觉得很奇怪,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到了某年正月,他被人诬陷进了监狱,看到狱中梅花正开,有条死金鱼漂在鱼缸里面,宛如当年梦中所见。当时他在狱中被绝粮七天,饿得只余一口气,前后关了一百天才被释放,正符合梦中官吏十倍偿还的说法。
业力确实不可思议,如是因,如是果,丝毫不会有差错。梦见狱中梅花开放、金鱼死亡等,十年前就有预兆了。领受等流果,是害他者会被人害、杀人者会被人杀等,将恶狗关在夹弄里饿了十天,反过来使自己七日断食,百日监禁,还有后世长远的果报,可见杀业是增上广大的。
下面讲一则令狗惨死而受报的公案:
事件发生在台湾,主人公叫芋仔。某年冬季早晨,因为天寒,芋仔很想吃狗肉,弟弟建议把邻居家一条叫大黄的狗宰掉。兄弟俩拿了一根绳子,把大黄引入圈套。大黄平时和他们玩得很熟,所以一点没有提防,很快就被套住了。在他们准备动手时,大黄露出乞求的表情,不停地摇尾、流泪,一直哀求给它一个生存的机会。但是,人在利欲熏心之时,比罗刹更残忍,面对大黄的哀求,他们铁了心似的无动于衷,最后大黄还是被它的人类朋友活活地敲死。
大黄死得很惨,它双眼狠狠地瞪着,目光里全是恨意,舌头也拉得很长,好像在说今天你杀我,将来我不会放过你的。可是芋仔兄弟毫不在乎,把大黄拖进厨房,先砍掉狗头,然后剥皮、切块,煮着吃了。兄弟俩整夜喝酒,感觉非常痛快。
以上是杀狗的大概情节。
看了这一段,我们体会到,当人欲膨胀时,就会盖住天理。如果缺乏对生命的关怀,人会变得凶残,没有侧隐之心,这时人和猛兽又相去几何呢?芋仔兄弟一念贪心起来,就随便残害一条生命,烦恼何等可畏!一旦涌起,人心会变得如同猛兽,可以杀人不眨眼。人之所以尊贵,是因为具有智慧和慈悲,可是当欲望抬头时,人造业比禽兽还厉害。
另一方面,要懂得心与心相感通的道理,凡是生命,你善待他,他也会善待你,你伤害他,他也会本能地报复。芋仔兄弟未杀大黄之前,人与狗是友善的关系,但当狗被夺去生命时,它的心中只有对人深深的仇恨。芋仔兄弟杀生已经究竟,以无欺的因果律,在劫难逃,哪怕逃到天边,业一成熟,当下即报,所以杀业是这样可怕。如果能以金钱贿赂,或者以逃亡等办法免除,那还有机会,可是这个报应是在自心上显现的,有何法术能逃离自心呢? 我们的心是遍法界,众生心也是遍法界,其中没有可逃之处,所以除了忏悔净罪之外,无法可逃杀业的报应。
下面看芋仔杀狗的当世现报:
几年后的一天晚上,芋仔梦见大黄回来,它不再是摇尾乞怜现友善的相,而是目露寒光,凶狠狰狞。芋仔非常恐怖,想要逃跑,这时大黄纵身跃起,直接咬住他的脖子。芋仔吓醒过来,浑身直冒冷汗,衣被全被渗湿,这是报应的前相。接下来每天晚上他都梦见大黄报仇,每一次都是在恐怖之中惊醒。家人认为他中了邪,请来符仙、乩童等,用了很多办法,但是毫无效果。
时间久了,芋仔觉得这样把一家人都搞得不安宁,就想办法离家。后来他跑去高雄找到一份工作,平静了一段日子,他也认为已经摆脱了大黄的纠缠。这是他初时受报的情形。
由这一段,应当体会业报的法尔规律,一切业报实际是在心上反映,丝毫不会错谬。譬如,芋仔当时造的是杀狗恶业,梦中显现的全是对应的恐怖境界,如果只看果,不联系因,就无法理解这种现象,只会简单地归结为生理失去平衡,或者脑神经出错,这是毫无道理的,业是如此奇妙,在心上播下种子,成熟时自然就会现相,一切都是自现。
这一段也可以说明,未做不遇,已做无法逃离。芋仔和家人生活在同一个家中,但不同人是不同境界,家人不理解,认为青天白日怎会有这种事?芋仔梦中的恐惧景象,别人梦里尘许也没有,未做虽不可能遇,但是已做自然会有反映。所以业很可怕,它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只要因上一建立,就会不自在地刹那刹那相续成熟,直至报尽为止。业和果又是一一对应的,如果以杀大黄现出贪欲梦境,那是错乱。事实上,杀业显现的是被残害的梦境,与当时造业情景同类,芋仔梦中显的是大黄,样子凶狠,直接咬他的脖子,所以确实是“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一切果不是无因生,不是非因生,唯一是以同类因产生。
不仅如此,一年后,弟弟就死了。在芋仔离家之后,弟弟得了同样的毛病,夜晚也是常常吼叫做噩梦。后来严重到白天也在地上学狗爬,作狗叫。一天,弟弟学狗乱嗅了一阵之后,爬上柴房,突然柴堆上的锄头掉落正中他的脑袋,就这样死去。稀奇的是,这把锄头正是他们合力敲死大黄的凶器,报应真是丝毫不爽!
兄弟俩合伙造罪,能否各自分担果报,使罪业减半?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一百人参与此事,一百人都会得到全分的果报,不会减轻一分。兄弟俩合作时,业很相似,因此果报也相似,只是弟弟报得更快。他的受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最初阶段,以杀业力,不到几年,先是梦境改变,梦中充满恶狗要咬他的相,到这时他的梦境能不能不改变呢?决定不可能,业力成熟时只有随业流转而已。他的报应仅此而已吗?由业增长广大之理,业将继续增长。等到势力增强,芋仔的弟弟不单是梦中见到,现世就以人身变成狗相,白天也作狗爬,学狗叫,学狗嗅,这是第二阶段。第三阶段,业再增长下去,死后会堕入地狱。业增上广大如此可怕,比毒药还厉害,所以恶业不能造,不是说可以试一试,或许侥幸逃过,心相续中恶业积累多了,不必等到后世,现世就失去做人资格,来世决定堕落。
再说芋仔在弟弟死时,曾回家一趟,目睹弟弟惨死的情形,他作恶心虚,在家呆不住,连夜赶回高雄。一路上稍有风吹草动,他就紧张,全身汗毛直立,心跳急速,甚至惊叫出声。这样一种心理失常,唯一是由杀业所致,除业之外并无其它作者。有人会想,天地间没有什么可怕的,为什么风吹草动,他就恐惧成这样?如果对业果没有认识,一般会认为这是无缘无故,极不正常,而从业果衡量,这一切唯是以杀业法尔变现的景象,他人未造是业当然体会不到。对芋仔来说,只要业未清净,就会一直显现恶趣之相。所以,不是外境有什么地狱,唯是众生心识颠倒,显现复活地狱等的境界。最可怕的是心颠倒,一旦被罪业障蔽,就会堕入这种悲惨的境地。
再说,芋仔一路快跑,感觉大黄的灵魂一直在追他,夜晚的境界中,场面非常恐怖,他见大黄直接跟到床前,两道犬牙露出寒光,射入他的心房,他吓得立即跪地求饶,可是对方不饶恕,直接咬他的脖子,刺入喉管。芋仔大呼救命,惊醒了同事,他们起来一看,发现没有什么事,只是芋仔梦惊而已,就又睡下去了。芋仔不敢睡,他只有再逃,但能逃往何方呢?虽然可以从高雄逃到台北,从台北再逃到其他地方,但他的杀业到何处能逃脱呢?过了一段时间,他进了一家工场,在两年里稍得摆脱,但是内心始终不安,一直恐惧大黄会再纠缠他,晚上连门都不敢出,上厕所都是心惊肉跳。人造了恶业,竟然变成如此惨相。
两年后的一晚,大黄又来了,这次它带来七八条凶狗,把芋仔团团围住,往芋仔身上扑去。芋仔腿都吓软了,只能等着大黄咬他的脖子。其他狗有的咬头,有的咬手,有的咬脚,乃至于咬身上的每一块肉,芋仔被咬得血肉模糊,痛苦难当。
从这里可以看出,残害生命,罪业严重。照这种情况下去,还能做人吗?人造恶,亏了心,缺了德,就难以做人了。芋仔被业力所牵,连安心坐在家里或者作个好梦的福德都没有。从现世来说,芋仔以杀业折了福德,无有一日不在恐惧之中,整天害怕被杀,哪有安乐可言?《感应篇》说:造恶之后,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
有些人持邪见,虽然害怕吃毒药会腐蚀五脏六腑,觉得毒不能吃,但对杀业却毫不在乎。其实杀业更可怕,一旦造下,它在身心上所起的作用不亚于癌细胞。它可以把幸福、安宁统统摧毁,最后连做人都成问题,恶业造多了,前途也随之毁了。所以,十善业道是做人的根子,一旦亏欠了,以后要弥补就很困难,除非励力忏悔改过自新,否则凭什么消除恶业力呢?凭着有钱有势有关系就能行吗?根本没有用。恶业是自造,也只有自忏才能净除。杀业的后世果报更加可怕,依佛语可知:以杀生业会在三恶趣中辗转转生,时间长达一个中劫,相当于人寿两百亿年。脱离恶趣后,还要偿还五百次生命,并且将感受多病、短命的灾难,短短时间当中杀一条生命须要偿还的果报,竟然如此惨痛而漫长!我们不能认为恶业是静止不动的,恶业就像是高速旋转的轮子,那种增长广大的相令人恐惧!
下面讲一则发生在台湾的凶杀案。主人公陈美月二十三岁时,随丈夫从福建渡海来台谋生,不到几年丈夫就病亡了,一个寡妇拖儿带女,可以想象生活有多艰难,叔叔劝她改嫁,她就和一个叫黄石良的台湾本省人同居。日据时代的台湾,法律规定本省人不能与外省人结婚,在户口上只是姘居。为了户口,黄石良烦恼了好几年,很多人笑话他,有人说:“你替人家养了好几年儿女,果还不是正式家长,名义上只是姘居,你为什么不另娶一个本省的呢?”还有人说:“叫你另娶,你还不愿意,这个女人又不能作正式夫妻,怎么办?”他说:“我把她杀了,我也不让给别人。”这事有人暗中告诉陈美月,她心里就有数。
八月十五这一天,黄石良回家,陈美月见他脸色不对,夜晚就对他说:“我们夫妻同住几年,感情很好,户口的问题,那是法律规定如此,我也没办法。你不能迁怒于我!听别人传‘你要杀我’,有没有这事?”他说:“没这种话,这是别人开玩笑,我们好好的夫妻,为什么要杀你?不要听别人的。”这样陈美月就没放在心上。
可是过了十天,二十五日这天半夜,一家人睡得正香,不知何时黄石良起床,拿了一把日本刺刀,疯狂扑向陈美月,朝腹部连刺三刀,肠子横流,其中有一条断了,大便从肠子里流出,双臂与二肩共有十余处刀伤。当时黄石良说:“斩草要除根,全家一个也不留。”他又去杀十四岁的女儿。小女孩受重伤后,想跳楼逃走,却不幸摔死,只有儿子被人营救出来。黄石良见有人来,自己也想自杀,但伤势不重,被人夺下了刀。凌晨四点多警察赶到,派人将女人送到医院急救,但伤势太重,肠子被砍断,大便从肠中流出,有的伤口已经腐烂,医生见此情形,觉得无法救活,活不了几小时,就草草了事,缝合了伤口,又将她抬入太平间等死。
凶手自杀两刀,也住在隔壁医伤。有人问他:“你为什么要杀你太太?”他说:“这是个坏女人,我一定要杀死她,不知道她能不能医好?”旁边人说:“不会好的,院长说夜里十一点钟,一定会死。”陈美月在隔壁句句听见,心里很难过,想抓破缝的线,求早一点死,却没有力气,动弹不得。
陈美月知道死期很快就要到,自叹命苦,欲哭无泪。时间悄悄地流逝,陈美月是佛教徒,忽然想起观音菩萨圣号,开始念白衣大士神咒,她想:“我死也罢,只是恐怕今后无人信佛、皈依佛教,甚至讥笑信佛、皈依无用”,因此她合上双眼,默念“南无大悲救苦观世音菩萨”,大约念了二十余声,她感觉屋里有些异样,睁眼一看,暗暗的太平间中充满了光明,观世音菩萨现身在眼前,菩萨后面站了无数人,都在为她合掌念佛。菩萨手里拿着似乎是一个香蕉叶,送给她,她想:“为何送我蕉叶呢?”菩萨说:“这是芭蕉叶,不是香蕉叶,世间所无的宝物,不同于世间的一般芭蕉叶。”在菩萨的加持之下,她顿时觉得轻松了许多,随口说:“啊!世上无有,这样很好。”这一夜她睡得很安稳,一觉到天亮,任何痛苦都没有,只是觉得没有精神。
凶手最初听护土说晚上必死无疑,所以他很安心,一心只盼望女人自己死掉。过了两天,他又问护士:“那天夜里十一点钟,那个女人死了没有?”护士说:“奇怪得很,不但没有死,伤反而好了!现在仍在养伤,一点痛苦没有。”黄石良咬牙发狠说:“这次杀她不死,我再杀她,要用刀砍断她的头,看她还会好起来吗?”医院怕他再行凶杀人,给他换了房间,可他毫不改悔,医院又用手铐脚镣把他铐起来。黄石良探知到女人住在楼上后,又发狂说:“我要用手铐把她肚子的伤口打破,再把肠子拉出来,看她死不死?”有一天他真的上了楼,幸亏被人发现得早,把他打下楼去,关起来。等他的伤医好以后,法院判了他十五年徒刑。
经过这次打击,陈美月常在观音菩萨前痛哭,她想自己平生没做过坏事,为什么要惨遭这样的痛苦?丈夫早亡,嫁了这个男人,为什么如此狠心杀她?十四岁的女儿也遭惨死,一家人死的死,伤的伤,她感到自己的命运很悲惨,就求菩萨指示。
一日念佛时,陈美月忽然昏厥,进入一个境界中,见到自己变成公子模样,手中拿了一枝弓箭,旁边有位随从,看似主仆二人。当时看见一只猩猩,公子瞄准后就是一箭,猩猩中箭倒地后,随从上前将猩猩拖回去杀死。不久以后,又见一只猩猩前来报仇,公子便逃跑,猩猩随后紧追,等他跳入水中,猩猩抱住他的头,想把他掐死,他赶紧念“观世音菩萨救苦救难”,这时菩萨出现,呵责畜生:“你还要害人。”菩萨将猩猩带走,又说:“关它八年,如能改过就放他出来。”菩萨走后,陈美月忽然惊醒,感觉似梦非梦,心里也知道这是菩萨在为她指点前世因缘。
她感觉自己前世是这位公子,女儿是那仆人,猩猩就是现在杀她的男人,当时主仆两人合力杀死猩猩,所以今生遭黄石良杀害。境界中猩猩报仇,想在水中掐死她,正是黄石良在医院总想杀死她。最奇怪的是,黄石良被判刑十五年,结果只坐了八年牢,遇着大赦把他放出,正合观音菩萨“关他八年,改过放出”的预言,所以前因后果丝毫不爽。
这件凶杀案单看现世一个片断,我们很难理解,只是没有夫妻的名分,何以如此丧心病狂,非要置妻子于死地?好像是无因无缘发生了这一切。但是一说出前世的因,就能决定:确实是以前世业力成熟酿成这样一个悲剧。
业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前世作猩猩被公子和仆人杀害,那时就已播下了仇恨的种子,经过转世不断发展,因缘一聚合,一触即发,黄石良被嗔业牵引毫无自主地一杀到底,如果问他本人,他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其实这一切都是受宿业的支配。陈美月也不是无故被人残害,她的受害实际是还杀债,轮回当中就是这样冤冤相报,没有了期,幸亏她是佛教徒,懂得逆来顺受、祈祷三宝,才能转危为安。
《本生论》说:“由修善不善诸业,诸人即成惯习性,如是虽不特策励,他世现行犹如梦。”应知业是增长广大的,就像一颗火星,如果没有及时熄灭,火就会越烧越旺。前世猩猩种下嗔恚种子之后,在没有违品的情况下不断增长,这一世因缘未成熟前,还是好好的一对夫妻,可是一旦业力成熟,根本无法自主地疯狂杀戮。近代净土宗大德夏莲居居士曾这样说:“每个人都有一本账,谁也替不了,翻出下一页是什么,谁也不知道。要谨防业力发动。”所以应励力忏悔,业上要谨慎。
(待续)
“因果报应,丝毫不爽”,很多人不太相信这句话,他们会举出很多恶没有恶报,善没有善报的例子。要知道,因果通三世,今世作恶不一定在今世出现报应,可能在下一世才出现报应。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台湾兄弟俩中的哥哥A很想吃狗肉,弟弟B看到邻居家的狗狗大黄来到他们家里,就灵机一动,对哥哥说:“要不我们把这条狗杀来吃,怎样?”
哥哥立即同意,于是兄弟俩就把这条狗残忍杀了。在那个寒冷的冬夜,兄弟俩大块吃狗肉,大口喝美酒,非常快乐。
几年后的一天晚上,A在睡梦中梦见被他们残忍杀死的狗狗回来了,大狗面露凶光,直勾勾地盯着A,然后纵身一跃,直接咬住A的脖子,A从噩梦中惊醒,接下来,A每天晚上都梦到大黄狗来复仇,A被折磨得惨不忍睹。
弟弟B也难逃噩运,也是天天晚上做噩梦,梦中大黄狗扑到他的身上疯狂地咬,最后弟弟精神失常,像狗一样爬着走路,像狗一样吠叫。弟弟像狗一样爬上柴房,被柴堆上的一把锄头掉落砸在脑袋上,然后就死掉了,而这把锄头正是他们当年用来敲死大黄狗的那把锄头。
很多年前,一位东莞的男性客人因为严重失眠焦虑通过网上找到我,我说可以通过催眠治疗他的失眠焦虑,他一路非常小心谨慎地找到我的诊室,我让他躺到催眠床上,对他说,我可以治疗好你的失眠焦虑,但我必须先了解你出现失眠焦虑的前因后果。他说多年前他曾经看见杀人现场,之后就出现严重失眠了。我问得更详细的时候,他拒绝回答。
他问可不可以不用了解之前曾经发生些什么,直接给他做催眠治疗?我说不可以,我必须了解清楚才能给你做治疗。我的推测是,他过去曾经亲自杀过人,但是他侥幸逃脱了法律的惩罚,然而他逃不过良知的惩罚,被他杀的人的灵魂在他睡梦中惩罚他,折磨他,他不敢对我讲真话,害怕我会报警把他抓起来。对于这种杀人犯,我也害怕跟他呆在一起,但我不能直接把他赶走,只能委婉地说:必须把失眠之前发生的事情详细说出来才能做催眠治疗。他不愿意说,我就不给做治疗,他不得不离开。
因果报应是宇宙的铁律,你今生跟什么人发生什么爱恨情仇,都不是无缘无故的,都是有因果关系的。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可怜之人也必有可恨之处。恨的问题只能用宽恕来解决。Y是一位58岁女性,内心中强烈的恨的能量不但严重摧残她的身心健康,也严重摧残她女儿的身心健康。8年前女儿大学毕业之后,因所学的日语专业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工作,于是想再学动漫专业,Y花了几千块钱给女儿学动漫专业,在Y看来:你已经大学毕业了,别人都已经工作挣钱了,你想再学别的专业,我同意给钱你学,但你必须给我认认真真的学。如果你在学习的过程中,还偷偷看视频,我不接受。
因为女儿经常看视频的问题,母女之间经常发生冲突,这位偏激的母亲情激之中,拿着菜刀追砍女儿,女儿吓得躲到卫生间,反锁在卫生间十几个小时不敢出来。这次事件给女儿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因为心理阴影太重,女儿在工作中,在恋爱婚姻中遭受一系列挫折,有时出现自语自笑。人在过度压抑的情况下,出现自语自笑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Y觉得女儿头脑不正常了,在一年之间先后两次请人强制把女儿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接受抗精神病治疗,导致母女关系非常恶劣,女儿很害怕也很讨厌母亲,母女之间像不共戴天的仇人一样。
A在冷静的情况下,尽量关心讨好女儿,但在情绪冲动的情况下,很想拿刀杀死女儿然后自杀。女儿越来越害怕母亲,在一个静悄悄的晚上,女儿突然离家出走,远走高飞,这位母亲精神崩溃了,不久检查出患上胃癌。